《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总体方案》(下称《方案》)获国务院原则同意。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示范区将于近期挂牌。
10月29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的批复”,批复显示,国务院原则同意《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批复同时指出,《方案》实施要实现绿色经济、高品质生活、可持续发展有机统一,走出一条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的新路径。
对于上海来说,示范区将与临港新片区一起,带动上海一东一西“两翼齐飞”的发展格局,更好发挥对外、对内开放“两个扇面”的枢纽作用,做强上海更好为全国服务的大平台。
一体化示范区加快推进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下发后,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已进入密集施工的新阶段。
作为长三角一体化这一国家战略的先手棋、突破口,位于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区,也在加快建设推进中。
10月24日,嘉善县、青浦区、吴江区签订三地战略合作协议。签约后,三地将进一步促进规划互融互合、政策互促互进、产业互对互接、活动互参互办,加强区域交流合作,推进智能制造提升工作,共同助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
10月23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诉讼服务专窗揭牌,以最大限度发挥三地法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跨域执行、多元解纷、法庭协作等方面的优势,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提供一站式、无差别、高质量的司法服务。
近日,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三个区域的税务部门还共同签署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税收经济分析合作协议》,明确要以开放、合作、共享的态度,为税收经济分析合作做出示范,更好地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