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原标题:马鞍山:住房销售价格低于备案价10%,不予办理网上备案
近日,一份由安徽省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做好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马住建函【2019】184号)文件在网上流传,文件对商品房预售最小规模进行调整,同时调整新预售楼盘资金监管标准,并规定新备案商品房售价不得低于备案价格10%。
11月8日,澎湃新闻致电马鞍山市委宣传部,内部人员回应称:经过与马鞍山市住建局的初步沟通,可以确认文件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