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是欧盟唯一的一个直选议会机构。但是与一般意义上的议会相比,欧洲议会拥有的职能却少了很多。它主要是考察欧盟成员国的人权状况、监狱虐待与酷刑事件等。欧洲议会的特别之处在於:自从1979年以来,它的成员是由欧盟成员国人民直选产生。
虽然欧盟的两个行政机关欧盟委员会和欧洲理事会都设在比利时布鲁塞尔,《阿姆斯特丹条约》(Treaty of Amsterdam)却规定欧洲议会每月必须在法国斯特拉斯堡召开一次会议。但实际上,几乎所有的立法准备工作和议会委员会会议都在布鲁塞尔举行。议会每月只在斯特拉斯堡开4天会,举行常规会议和最终的投票工作,其他所有会议都在布鲁塞尔举行。虽然欧洲议会多次表示希望自行决定开会地点,之后的多个欧盟条约都规定,欧洲议会的开会地点需由欧盟各成员国政府定夺。